数字图书馆

总机:0516-88923211

综合服务台:0516-81638100(工作日 8:00-12:00 14:00-17:00)

门诊综合预约:0516-81637275(工作日 8:00-12:00 14:00-17:00)

其他事项
首页患者服务就诊指南其他事项 返回上一页

联系我们

地址:新沂市人民路16号
总机:0516-88923211
综合服务台:0516-81638100(工作日 8:00-12:00 14:00-17:00)
门诊综合预约:0516-81637275(工作日 8:00-12:00 14:00-17:00)
传真:0516-88937510
投诉建议:0516-88931761
上级投诉部门:0516-88981238
邮箱:jsxyrmyy@163.com

  • 其他事项

        新沂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整体设计充分体现了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现代医院设计理念、服务宗旨和发展趋势。门诊科室设置齐全,布局合理;就医路线简洁、流畅;标识醒目清晰、美观规范。
        门诊大厅少了以往医院的庄严肃穆,多了一分如家的温馨舒适。服务台前导医护士微笑服务;等候大厅里自助挂号缴费服务机、自助取款机、自助售卖机、自助影像打印机、电脑查询系统、电子显示屏一应俱全,走进人民医院门诊大厅,每一个患者都会感受到别样的温馨、方便与舒适。在门诊部一至四层每层都设置了挂号、收费处及自助服务设备。
        我院门诊全面开通了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。该系统集管理、服务于一体,极大改善就诊环境,提高了医院服务质量。为了保证就诊有序、快捷,患者持“就诊卡”就诊,卡中可预存足额费用,极大方便了病人的就诊,加快了费用结算的速度,解决了就诊秩序较乱的局面,缩短了病人排队等候时间,简化了门诊就诊流程,从而减少了由于就诊秩序混乱造成的医患之间、患患之间的纠纷,提高了医院服务水平。
        我院门诊还开通门诊预约挂号系统,患者可以通过现场预约、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等形式,方便的预约到我院所有门诊专家号。 
        门诊各诊区都设有导诊咨询台、候诊椅、饮水机、轮椅等便民服务措施。
        门诊咨询服务:0516-81638100
        预约挂号电话:0516-81637275
  • 其他事项

    病案复印须知
        根据卫生部2002年9月1日实施的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  
        病案复印要求提供如下有关证明  
        一、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        二、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材料。
        三、申请人为死亡者近亲属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,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;
        四、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,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
        五、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,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,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,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        六、公安、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,需要查阅、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,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,由病案室进行核实后予以协助。
     
    病案复印工作流程
        地点:门诊楼5楼西区病案室
        审核申请办理复印者的证件→查找(在库)病历或者电话通知病房获取(在架)病历→复印相关内容(规定范围以内)给申请者→在病案复印件上盖章→根据规定计算并收取工本费。
×
网站首页
关注我们
新沂市人民医院
您的意见
在线服务
我要体检
返回顶部